野山参历来被誉为“百草之王”,“稀世珍宝”,是中华瑰宝。野山参是贵重的滋补保健药物,药性四百味中,名冠榜首。据史料记载,野山参的采挖和应用历史自汉晋以来已逾一千七百余年,可谓源远流长!
野山参本是第三纪古老孑遗植物。在历史的长河中,由于沧桑多变,特别是受到第四纪冰川的影响而变异。野山参作为五加科多年生宿根性绿色植物,使野山参变得稀有而名贵,地球上仅产于亚洲东部。目前,中国野山参只产于长白山系与大小兴安岭,是当今东北“三宝”之首。
近百年来,由于人们掠夺性采挖野山参濒危绝迹,过去放山人挖大留小,后来连窝端,一棵不留。所以,现今野山参濒危绝种,能挖到野山参比大海捞针还要难,民间有野山参交易,实属极为罕见。
因此,“1984年10月9日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在《中国环境报》公布我国第一批《珍稀濒危植物名录》388种,人参(野山参)为地球第三纪孑遗种,列入8种一级国家濒危保护物种之一”。
1981年1月8日至2007年10月25日,26年间,中国政府于1981年1月8日加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同年4月8日生效。国务院先后颁布《珍稀濒危植物名录》、《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国家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名录》、《中国红皮书》、《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令》、《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全国生物物种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纲要》等十多部法律法规都明确规定:野山参是国家珍稀濒危物种,是国家一级保护植物物种,不具有商品属性。野山参商品名称,已由林下山参依法替代。
老百姓口口相传几十年的长白山林下参,载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版一部第8页。依法定名为“林下山参”。林下山参返祖和轮回原始森林,是吉林省城乡参农采取的革命性措施。填补和延续了野山参濒危绝种的空白。野山参家族添丁,开发出新一代野山参————林下山参。在原始森林里静态中生长20年的林下山参,完全达到了纯天然野山参的品质和经济价值,也必须叫林下山参。是《药典》规定的商品名称和中草药名称。野山参作为商品名称已成为人们美好的历史记忆。
现在,市场上大量销售的野山参全部是充野山参和工艺野山参(以地域民俗人参文化之名,用林下山参冒充野山参是违反《药典》和国务院颁布的保护珍稀濒危孑遗物种野山参《公约、条例、条令、纲要、计划、名录、红皮书》等法律法规)。
国家实施“天保工程”和“林权改革”以来,极大调动了吉林省城乡参农发展林下山参积极性和创造性。转变林业经营模式,提高林下经济高附加值和社会认知度,倡导绿色消费理念,保护森林生态平衡文明建设。解决了毁林破坏植被发展人参的矛盾问题。发展林下山参实现了“以林养参、以参护林、林参并茂、参林双收”的新气象。林下山参将成为振兴吉林人参产业的大品牌。
2009年8月21日,长白山林下山参荣获国家商标局“林下山”商标证书。至此,吉林省参农发展和经营林下山参有了知识产权和法律依据。林下山参填补和延续了野山参孑遗物种的遗传基因传宗接代,使得濒危绝迹的野山参得以繁衍生息,造福人类。林下山参成为中国绝无仅有的中草药名称和替代野山参商品名称。林下山参不含人为施加各种农药和化肥,无残毒,是有机纯天然的,其它任何人参品种无法与林下山参媲美。林下山参源于集安,集安是林下山参发展的鼻祖地。(1968年原集安县就开始了发展林下山参)
林下山参性味功能:味甘微寒,其人形者神,制后微温,无毒。大补元气,强心固脱,消渴止津,宁神益智,补五脏定魂魄,止惊悸安精神,通血脉除邪气,久病气虚体弱,据现代医学研究,林下山参的药理作用,能增强神经中枢的兴奋,提高人体的灵活性。对老龄化社会的中老年久服养生保健,延年益寿之功效。对预防中老年性疾病,不可或缺的珍稀名贵的良药。林下山参用量遵医嘱服用。年浅者药效低,异地者比产地用效果更加明显。
长白山系林下山参前景极为广阔,国内及东南亚市场潜力极为巨大。林下山参成为吉林省城乡参农发家致富高端、高附加值的大产业、大市场、大品牌、大宣传有机绿色的林下山参消费理念。“林下山”商标是通向“森林绿色银行”的金钥匙。
林下山参于2009年8月21日,依法承担和替代野山参商品名称的伟大使命。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公约、名录、条例、纲要、红皮书》等法律法规,野山参商品名称,已不具有商品属性。野山参商品名称,早在1981年4月8日,就应退出市场的历史舞台。全国广大消费者要认准“林下山参”品牌。(杨金贵)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