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延边州质量技术监督局了解到,国家质检总局已批准在我州成立吉林长白山人参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示范区的成立将为我州人参产业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我州有着悠久的人参产业发展及自然地理优势,境内的长白山被称为珍稀的“物种基因库”和“自然博物馆”。我州先后成立了国家参茸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全国参茸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02年,吉林长白山人参被国家质检总局批准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敦化、安图等四县(市)被纳入首批保护范围。2012年,我州所辖8个县(市)均被确定为保护范围。目前,我州已有人参、大米、苹果梨等11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被批准使用地理标志企业34家,延边州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已走在吉林省乃至全国前列。
据2014吉林统计年鉴显示,我州人参栽培面积及产量分别占全省68%和44%。人参留存种植面积19200公顷,产量17522吨,两项指标均比保护前翻2番;人参产业实现总产值15.25亿元,比保护前翻7番。2014年6月5日,州政府提交《关于设立吉林长白山人参延边州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的请示》。2015年3月5日,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筹建。目前,示范区已建成示范基地893公顷,示范区明星企业6家,示范区合作组织2家,示范区年均人参产量约4000吨。
州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示范区获批成立后,州质监局将以此为契机,积极探索市场拉动、林下发展、银行支持、机构担保、财政贴息、政策保险、设施配套的“七位一体”的现代人参产业发展模式,精心打造集生态、精制、采摘、观光、旅游为一体的人参种植示范地标产业园区,逐步实现延边人参产业标准化、品牌化、规模化、市场化、信息化、资本化运营发展。
来源:延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