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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县《关于进一步推进人参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抚松县是著名的中国“人参之乡”,其面积和产量分别占全省的30%和39%。根据吉政发(2006)1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人参产业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人参产业健康发展,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一、按照有机、绿色、可持续发展等现代人参产业发展的要求,适当压缩人参面积,努力提高单产和质量

  1、科学规划目标。到“十一五”末期,人参产业实现生产基地标准化,100%达到无公害,80%通过GAP认证。人参绿色留存面积819万平方米,水参总产770万公斤;林下参达到33万亩。

  2、人参栽培新技术应用。应用大专院校近年来取得的科技成果,发挥人参科研部门的指导作用,严格按照《人参标准栽培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栽培管理。大力推广“参博士”栽培管理技术,做好非林地栽参推广、老参地再利用研究,实现参业可持续发展。对符合标准的营参业户发给种植合格证,从而实现长白山最好的人参出自抚松的目标。

  3、人参种苗改良及种苗基地建设。提纯保护优良地方品种—“大马牙”,培育品质优良抗病性强的人参种苗,建立具有现代农业特色的良种繁育基地。

  4、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加强全县范围内的农资市场整治,禁止高残留、高毒农药在人参栽培生产上使用。引导参农使用环保高效生物制剂或用农业防治方法防治病虫害。要求各农药经销商建立台帐,农药购销渠道严格登记,一经发现违规经营,跟踪追查,吊销其营业执照,并予以曝光。

  5、参土资源的合理配置。根据人参原产地域的划分,协调省属林业企业,在参地的分配上按照人参产业发展规划,进行合理配置。参土审批前对土壤进行农残及重金属检测,不符合标准的不准作为参业用土审批使用。参土的使用,按照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优先供给人参GAP认证基地、龙头企业和参业协会,逐渐压缩和取消零散种植业户参地份额,对达不到人参产业管理部门要求的业户不予审批参地。

  二、加大人参资源转换力度,拓宽人参应用领域

  1、积极和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协作,加强新产品研发。人参除在药品、保健品领域开发外,重点开发日用品、化妆品、食品、旅游产品等领域。人参产品研发向大众化、高端化两个方向发展。

  2、鼓励企业加盟吉林“长白山人参”品牌。鼓励企业自己研发创新,开发出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人参新产品。

  3、以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人参开发项目为牵导,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以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进而整合人参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从而在战略的高度上实现节能、减排、增效。

  4、取缔在人参加工中使用硫磺熏蒸、糖水煮、拼接等掺杂使假行为。人参初加工严格执行《抚松县加工产品质量标准》,加工中药饮片的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法定标准。落实加工企业许可证制度,逐步取缔粗制、滥造的人参加工小作坊。

  三、培育和完善人参市场功能,逐步做大叫响万良长白山人参市场这一品牌

  1、完善人参市场功能建设。加大市场交易、仓储、物流、餐饮、结算等方面的基础建设力度。尤其保鲜仓储建设,保证一年四季有鲜参。

  2、加大以万良人参市场为重点的人参加工及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力度。一是建立制假、售假“黑名单”,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除依法处罚外还要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并取消生产许可证。二是从各相关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建一支整顿和规范人参市场的专业队伍。三是对市场管理者进行监督和规范。

  3、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工艺参和农残超标的人参不准进入人参市场经营。水参及人参制品分区管理,对进入市场销售水参的业户,须持年检合格的生产许可证或GAP认证基地登记证明等有效证件。

  4、加大规范人参质量鉴定中介机构的管理力度。协助省质量监督部门和工商管理部门对有鉴定证书的人参产品进行抽检。一经发现虚假鉴定的,没收销毁伪劣产品。同时,追究鉴定单位的相关责任,在媒体上曝光。 

  5、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伪造产地、伪造或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名牌标志、免检标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和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严肃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虚假广告、无照经营以及侵犯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

  四、加大宣传力度,弘扬人参文化

  1、充分利用人参频道、人参网站等各种现代传媒宣传“人参之乡”、人参文化、人参功效。让人们及时了解抚松人参,掌握市场,统一思想,形成合力,树立“人参之乡”抚松新形象。

  2、参乡人从我做起,把人参文化融入到自身的事业、工作和生活中去。把各种美丽传说、故事、放山人的艰辛历程渗透人参产品中,注入产品宣传中,让每一位使用人参产品的人享受浓浓的文化氛围。同时,带有“人参之乡”标志要统一,宾馆、酒店必备几道人参菜。做到让来抚松的客人吃参宴,听人参故事,赏参乡风情。凡抚松县的机关干部必须做到了解人参文化,能讲出几个人参故事,熟知人参功效,并带头食用人参。

  3、与人参消费省份合作,进行长白山人参原产地域产品保护标识宣传。提高当地人鉴别人参产品优劣的水平,使伪劣假冒人参产品没有市场。

  4、充分利用人参节这一平台,和具有县域经济特色的县、市合力打造节庆经济,实现双赢。重点搞好人参产品交易会、山参拍卖会。同时,举办好参王评选、人参姑娘评选、人参娃评选、人参文化作品征集等本土文化活动。

  5、加强参乡旅游产业的建设和宣传,管理好人参购物街,完善充实人参文化展。

  五、设立人参产业发展基金

  由县财政每年列支800万元,设立人参产业发展基金。主要用于:

  龙头企业奖励。支持切实对县财政贡献大、经济效益好、带动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做大做强,在技改、扩建、科研立项、新产品开发等方面,予以奖励。

  实用技术推广奖励。人参产业管理部门、科研站所在提高人参质量和产量、实用技术推广、良种繁育基地建设、人参科学普及与协作、人参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或获得省人参技术推广科技进步奖的予以奖励。

  人参优质高产奖励。对人参GAP基地及人参协会中,按标准栽培并获得县级部门表彰的生产者、对人参加工信得过业户、诚信经营业户予以奖励。

  人参打假举报奖励。对人参打假举报人予以奖励。

  文化宣传奖励。对人参题材的电视剧制作、文化宣传成绩突出的予以奖励。

  六、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发挥人参协会的作用。要积极引导和扶持多种形式的人参产业协会建设,使其在开展行业自律,实施人参规范化栽培和加工、组织对外营销、推进诚信经营、维护市场公平和净化市场方面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2、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依托长白山旅游资源,不定期高档次举行人参文化论谈会。丰富和完善“人参文化展”的内容和功能,逐步将其建设成为集人参文化、历史展示、艺术欣赏、休闲、娱乐、商贸洽谈等为一体独具特色的活动中心,以此吸引更多有识之士来我县投资兴业。

  3、加强人参职业技能培训。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求,在栽培方面,严格按省人参管理部门推行的人参安全优质栽培新技术培训参农。在加工方面,改进加工工艺,提高加工水平。在营销方面,培育一批懂市场、善管理、会经营的本地企业家,壮大人参产业的营销队伍。

  4、跟上现代人参产业发展的需要,加快人参检测中心的规范和建设。

  人参产业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细则,在县推进人参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的部署下,做好各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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