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人参》
在商品人参中,生晒参是仅次于红参的大宗品种。由于生晒参生产工艺简单,应用历史最久,有一定的药效特点,所以它在人参商品流通领域中占有一定的位置。在生产、应用中,生晒参有以下优点。
(1)生产工艺简单,加工时参体所含的有效成分及挥发油类含量损失较少。
(2)商品生晒参中,有的有“绑尾”要求,即支根和参须用白线缠绕,既可增加美观程度,又可减少参须破碎造成的损耗,还可提高生晒参的出品率。
(3)生晒参的药效较红参缓和。李言闻在《人参传》中记载,人参“生用气凉”,为“高秋清肃之气,天之阴也,其性降”。并强调“如土虚火旺之病,则宜生参,凉薄之气,以泻火而补土,是纯用其气也”。近代已经确认,生晒参适用于气阴不足者(颜正华,1991)。在我国南方许多地方喜欢服用生晒参,或者主张秋冬季进补用红参,春夏季进补用生晒参。也有人提倡,体质虚弱者进补宜用红参,体质较佳者进补宜用生晒参。
生晒参又称“姜生晒”、“光生晒”。商品按每500g含有的支数和体表有无破疤,区分为5个等级。在《人参商品规格标准》中,对其各等级的具体标准做了具体规定。
1990年,吉林省制定了《吉林省优质全须生晒参标准》,规定:主根呈纺锤形或圆柱形,长5。m以上,表面黄白色,未经硫磺熏蒸,上部或全体具有疏浅断续的环纹及明显的纵皱纹。上部有3~5条支根,着生多数须根。单支重≥20g,每千克支数≤50。根茎上有茎痕(芦碗),并着生不定根1条至数条。质较硬,断面淡黄白色,呈粉性,形成层环明显,棕黄色。韧皮部可见黄色点状树脂道及放射状裂隙。气香,味甘、微苦。不绑尾或绑尾,不准夹杂小参或参须。无病疤、破损、红皮、虫蛀、霉变和杂质。对其内在质量也有具体规定。
1995年3月27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于1995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全须生晒参技术要求与分等质量标准》((迅/GTl5517.3 1995),对全须生晒参的外观质量与内在质量,做出了具体规定。